跳到主要內容區
:::

輔導室法定通報

社會救助

1 社會救助需求通報單
2 社會救助需要個人或家庭通報表

 

輔導室各項法定通報表單

通報類別

受理
單位

通報
期限

學生類型

適用表單

備註

高風險家庭通報

輔導室

隨時通報

家中有18歲以下同住之子女,且因發生高風險家庭評估表中的一項或多項因素,而無法獲得適當的照顧,且非家庭暴力、兒童保護及性侵害個案者

兒童少年保護及高風險家庭通報表

通報表填寫後,請立即連絡輔導室組長或主任。

兒少保護通報

輔導室

知悉24小時內

(1)兒少已有受暴情形。

(2)6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,使其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。

兒童少年保護及高風險家庭通報表

家暴通報

輔導室

知悉24小時內

兒少目睹成人間暴力。

家庭暴力事件通報表

性侵通報

輔導室

知悉 2 小時內

兒少遭受性侵害

性侵害犯罪事件通報表

※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50條規定,教育人員在執行職務時知有疑似家庭暴力者

  (包含成人間),應立即通報主管機關至遲不得逾24小時,違者處6000元以上

  30000元以下罰緩。

※若已通報家暴案件或兒少保護案件後,毋須重複通報高風險家庭。

高風險家庭評估表指標

  1. 家庭成員關係紊亂或家庭衝突:如家中成人時常劇烈爭吵、無婚姻關係帶年幼子女與人同居、頻換同居人、或同居人從事特種行業、藥酒癮、精神疾病、犯罪(家暴)前科等。

  2. 家中兒童/少年之父母或主要照顧者從事特種行業或罹患精神疾病、酒癮藥癮並未就醫或未持續就醫。

      3.家中成員曾有自殺傾向或自殺紀錄者,使兒童少年未獲適當照顧。

4.因貧困、單親、隔代教養或其他不利因素,使兒童少年未獲適當照顧。

5.非自願性失業或重複失業者:負擔家計者遭裁員、資遣、強迫退休等,

  使兒童少年未獲適當照顧。

6.負擔家計者死亡、出走、重病、入獄服刑等,使兒童少年未獲適當照顧。

 

 

受理疑似性侵害事件驗傷診斷書

1 醫療機構受理疑似性侵害事件驗傷診斷書格式
性平案件「輔導成效表」格式
 
 
 
 
瀏覽數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