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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務職掌: 1、物品保管與分發使用及登記。 2、車輛之購置、維護、報廢。 3、教室、辦公廳所之分配、佈置、設備、檢修等事宜。 4、電話水電之管理。 5、安全管理要點之訂定與修訂。 6、防空防護設備。 7、保全人員之僱用等相關事宜。 8、預防災害各項措施。 9、災害發生、搶救與辦理善後等事宜。 10、典禮會場之佈置與接待事宜。 11、場地租借管理要點之訂定。 12、技工工友(含臨時雇工、行政助理)之僱免與管理。 13、技工工友(含臨時雇工、行政助理)之考核。 14、工友服務證明之發給。 15、其他交辦事項 |